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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有人总以“书法美是自然美的反映”?|陈方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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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6 18:5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何以有人总以“书法美是自然美的反映”?
陈方既
  何以有人总以为“书法美是自然美的反映”?基本原因有三: 一、以为艺术是现实的反映,艺术美就应该是现实美的反映,没有自然美作为依据,书法美何以创造?这道理似乎如同没有米下锅,锅里就煮不出饭来一样简单。
  二、认为这也是书法理论传统早已明确指出的,早在汉代,蔡邕就有“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的名言。不仅二干多年来,无人表示疑议。而且至今还有人对它作注释。
  三、只是听古人、别人这样说,自己没有认真研究,也没认真研究人的书法形象意识、书法形式感究竟怎么形成的。
  这个问题不彻底弄清楚,书法美究竟是怎么回事,是弄不清楚的。艺术美不是现实美的反映书法美不是以自然美为本源一切艺术都是现实的反映,但艺术美不是现实美的反映。艺术既反映美的现实,也反映丑的和无以言美丑的现实,艺术即使反映了美的现实,也只是艺术中所反映的现实生活的美,而不是艺术的美。艺术的美只能是反映现实时采用的形式、手段、技法进行艺术形象创造所产生的美。将艺术作品中反映的现实美当了艺术美,是“艺术美是现实美的反映”这一错误观点产生的根源,因此认识艺术美,首先要把这个问题弄清楚。这是其次还须弄清艺术有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艺术的内容是现实的反映,艺术的形式也是现实的反映。
  一些讲艺术与现实关系的人,往往只注意艺术如何反映现实的生活内容方面,却忽略了艺术形式与现实的关系,不去研究艺术形式怎么来的,仿佛艺术形式是艺术家脑子里无根无据随意创造出来的,仿佛艺术家只要找到了生活内容,艺术反映现实的任务就完成了,,完全不存在以怎样的形式进行反映才有艺术的问题。而事实恰恰是:没有相应的形式、手法、技巧的运用,没有形式规律的把握,内容怎么反映?怎么会有具体可感的艺术?人们从何感识其美丑。
  运用艺术形式反映现实是艺术家的职能,一个人之所以成为艺术家,就在于他具有运用一定艺术形式、手法、技能以反映现实的专长。没有掌握运用一定艺术形式、手法、技术能力,是无以成为艺术家的。
  特别像书法这种无题材性艺术,其形式、手法、技能上的审美意义尤为重要。文字不是书法创作的题材,文字的内容不是书法艺术的内容,优美的文词不能使书写成为艺术,使书写成为艺术的,只能是具有艺术性的、具有审美效果的书写,只能是书写中一切形式因素的充分运用。
  反映美的现实不一定有艺术美,反映丑的现实不一定没有艺术美。同样的现实题材,有人以之创造了美的艺术,有人根本不能,同样的文词,有的书者可以使之成为书法艺术,有的不能,这一切都说明:不是因为反映了美的现实才有艺术美,而是只有按照美的规律充分利用艺术形式进行艺术创造,才有艺术美。
  什么是“按照美的规律进行艺术创造”?比如说小说,题材选定以后,努力将情节组织得合情合理,努力使语言运用得生动准确,努力把每个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努力以完美的形式、让深刻的主题通过鲜明的艺术形象展示出来。在这里,作家的才识、修养、情志、功力充分展露,这就是按照美的规律进行艺术创造。
  比如说绘画,且以八大山人—幅残荷为例,作为画材—,残荷无所谓美丑,但是画家以简洁别致的构图,以洗练而有表现力的笔墨,却写出了清峻、冷逸的意境,各种形式因素的利用,充分显示了画家的才能、修养、功力,这也是按照美的规律进行艺术创造。
  利用一定艺术形式的可能,创造出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在这里,艺术家的才思、修养、情志、功力充分展示出来,就产生了艺术,有了艺术美。王勃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之所以成为千古名句,并非因为其所描写的景色具有千古难见的美,而仅仅是因为他以严谨的骈联句式对这一景色作了简练生动的概括。
  无论是美的或丑的现实,没有艺术地反映(表现),不能成为艺术。书法亦然。只不过书法只是书写文字,只能以自然万殊所体现的存在运动的法则、形体结构规律进行形象创造,书者按照从自然万殊获取的形式感、形体意识、赋予书法形象以生命意味的形态。在这一过程中,书者的思想修养、见识才华、艺术功力等充分展示出来,它就成为美的艺术。
——摘自《书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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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7 16:27:02 | 只看该作者

[何以有人总以“书法美是自然美的反映”?|陈方既]

艺术不是科学,当然不是自然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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