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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拍卖:揭开当前艺术品拍卖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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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6 15:3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展览拍卖:揭开当前艺术品拍卖黑幕
  “以前就是想不开,还计较什么真伪,现在彻底想开了,不就是卷钱吗?”一位拍卖公司的老总拍着脑袋对记者说,“早些年,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会为得到真品而雀跃不已,也会为了拍品是不是真品而争得面红耳赤。但现在在利益的驱动下,大家心照不宣的是,怎么才能以假乱真。”
  面对“谁是最后的接盘者”这个问题,他沉默不语了好一会儿,然后缓缓地说:“不  
这么做,我们就会在这个行业激烈的竞争中站不稳脚跟,甚至退出市场。说实话,中国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很可能和中国股市一样,在疯狂时期,谁都是赢家,但当泡沫破灭时,最后倒霉的是真正出于收藏和投资目的的藏家,包括中小投资者和一些高端人群。”
  每年的春秋两季是艺术品拍卖进行最红火的季节,不少著名的拍卖公司都有以“春拍”、“秋拍”命名的一年中最重要的两次拍卖会,成为海内外藏家不可或缺的艺术盛会。而连年来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一路走高的行情,令国内外关注这一领域的人们对2005年的春拍翘首以待。
  这样一个热度,使得藏家们按捺不住,纷纷出手。但与此同时,一个热点话题随之出现——藏家如何确定拍品是真品,而不是赝品?在拍卖会上藏家遭遇赝品,责任究竟由谁来承担?
  5月5日,本报刊发的《变化莫测的赝品收藏热真相》一文在读者中迅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见当日《周末》12-13版)。不少读者告诉我们,报道非常及时,不仅对一般对艺术品感兴趣的人很有指导意义,而且对真正的艺术品爱好者、藏家也有着强大的吸引力。他们表示,对这个话题我们应该探讨得更深,揭开在艺术品交易市场上赝品大行其道的重重黑幕,让他们“更加了解其中的猫腻”。
  “这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但也一直是一个现实话题。”本报的热心读者张先生在5月12日给记者打来了电话,他说自己在北京经商多年,业余喜欢收藏书画古玩这样的艺术品。在去年一家拍卖公司举行的春季大拍上,他一口气拍得4件现代名家书画作品,共付款1万多元。事后他兴致勃勃地拿出拍得的书画作品请朋友欣赏,谁知被懂行的“一眼看穿”,4件拍品全是不值钱的赝品,窘得他灰头土脸。“有了这次上当经历后,我变得很谨慎。嘉德的这次春拍,我对其中的一件拍品很感兴趣,就是一件清朝江南织造高手为雍正皇帝制作的龙袍,估价在18万至25万元。但我有些犹豫,因为此前的4月1日,在广州首届收藏艺术交流交易会上,叫价300万的康熙龙袍就被指‘实为戏服,手工非常差’。”张先生这样说道。
  另一位同样是艺术品收藏爱好者的热心读者岳峰也告诉记者,一次他去参观书画拍品预展,偌大的展厅里陈列着数千幅书画,其中不少出自声名显赫的名家和大师之手,诸如吴昌硕、张大千、齐白石、徐悲鸿等。但是让他觉得奇怪的是,这里的拍品起拍价一律为200元,甚至只要数百乃至数千元就能把这些“大师作品”拍下来。后来,他仔细看了实物,不禁大失所望。“如我这般普通艺术品收藏爱好者,也能看出所谓‘名家作品’,大部分是临摹、伪托、假造的赝品,而且有的造假手法十分拙劣。”岳峰不禁深深叹了口气,“这能怨谁呢?拍卖行又不被要求对被拍品的真伪负责。”
  确实,买家如拍得赝品经常只能自咽苦果,“粗线条”的《拍卖法》并不能悬起“达摩克利斯之剑”,因为它规定,拍品的真伪瑕疵均由买家自行鉴别,拍卖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法律空白让如今的艺术品拍卖市场秩序混乱,大量赝品充斥着拍卖市场。拍卖公司如何看待这样的法律空白?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弥补这个空白?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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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26 15:34:25 | 只看该作者

[展览拍卖:揭开当前艺术品拍卖黑幕]

赝品猖獗的内幕:一级市场不健全
  从1992年深圳首开艺术品拍卖算起,中国艺术品拍卖业已走过了12个春秋,拍卖对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近几年,其成果更为显著。大量流失在海外的艺术品得以回归,原来不受人们重视的艺术品得到妥善保管和珍藏,拍品数量、种类和拍卖场次空前增长,拍卖会上人山人海,拍卖成为艺术品普及的大好舞台,直接导致了令人振奋、连年大幅攀升的成交额和大量的艺术品高价迭创,有人预言,一股浩浩荡荡的全民收藏艺术品热正在形成。
  然而,在艺术品拍卖“热火朝天”的背后,却是异声四起:“到处都是张大千、齐白石,哪有这么多的名家书画?”“徐悲鸿的马、郑板桥的竹,拍出不超过千元的低价,不是假画又是什么!”以书画为例,艺术品中的“假”已经成为了众矢之的。
  赝品的盛行,在艺术品拍卖业中如病毒般传染。市场上究竟有多少赝品?因无法作确切统计,众说纷纭。有的说多达90%,有说超过一半,有说占三分之一。但众口一词的是:大拍卖行真货稍多,小拍卖行信誉较差,一些中小型拍卖会,几乎没有一张真品,“满眼皆假”。
  艺术品有假,并非建立艺术品拍卖市场后才有的。在近代乃至古代,一些书画名家未出名前,为生计所迫也曾仿过前人名作,如张大千仿石涛便几可乱真,明代就有很多人假冒董其昌的作品。然而这些作品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水准,加之年代久远,本身也具有相当价值。此外,一些书画作品因种种因素,连权威专家也不能辨别真伪,莫衷一是,导致了法律纠纷。
  华辰拍卖的副总经理赵宜明认为,赝品的繁盛也是有它一定的生存土壤的:“首先是书画资源有限,特别是已故名家的优秀作品更是稀缺,不能再生,拍卖行不得不放宽尺度,退而求其次,有的甚至将一些质量平平或庸劣的作品也网罗入内。还有的人为了体面,买假画来送给朋友。还有一部分,就是利用赝品的出售来获取商业利润。”
  一位从事艺术品拍卖多年、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上赝品层出不穷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内的艺术品一级市场,也就是画廊的代理制不健全。
  “有了一个坚实稳定的一级市场,拍卖这个二级市场才有更好的发展。但目前国内一个真实的状况是,一级市场受到双重挤压:第一重是来自迅猛发展的二级市场,拍卖就属于二级市场,双方互换了位置,本该处于市场上游的画廊处在了下游,但这不是致命的,第二重挤压才是真正致命的挤压,来源于艺术品的原创者,他们不愿意让画廊代理出售他们的作品。”
  记者了解到,与国外成熟的艺术品交易不同,中国的很多艺术品原创者都直接出售作品,他们认为这样减少了中间环节,减少了中间的利益盘剥,而且私下交易可以让他们免去纳税,这样他们保证了自己得到了最大的利益。但专家指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非常错误的,如果艺术品原创者连税都不肯上缴,凭什么要求国家的相关保护?而且私下交易使他们的作品流入市场后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它们的真迹身份,这也导致了造假现象层出不穷。同样的,买方从原创者那里直接购买的艺术品也得不到任何能证明你手中握有的是真迹的证明。“也许很多年后,画家自己也否认曾经卖给你这幅作品。”而在画廊购买会有一个清楚的记录和证书,你随时都能证明你手中的作品是真迹。
  当然,以暴利为目的,拍卖公司故意制假、售假的行为,与以上情况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一些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个别拍卖公司就存在着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违法违规操作和不尊重市场规律办事。他们认为,这些不良现象,已经触及到了拍卖业赖以生存的根本。不仅让进入市场的人战战兢兢,也让新手望而生畏。有人甚至断言,目前拍卖市场出现的繁荣,实际上是掺合着一定虚假成分的繁荣。如果不尽快扭转这种不良现象,将可能会使本来就不成熟的拍卖市场陷入巨大的危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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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26 15:34:54 | 只看该作者

[展览拍卖:揭开当前艺术品拍卖黑幕]

买卖双方交易黑幕:成为洗钱及贿赂渠道
  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著名画家介绍,他曾亲眼在市场看到某拍卖行的业务员以1500元的价格购得范曾画作仿制品一幅,没过两天,该赝品以2.5万元的高价登上了某拍卖会的精品架,在讲述这件事时,他显得激愤不已。
  
  赝品究竟是如何进入到拍卖会场的呢?一位自认是拍卖业内的“行家”对记者透露,这就是拍卖双方的交易:“无底价拍卖就是赝品的集散地。个别拍卖公司举行的小拍,许多采用了无底价拍卖,所谓‘无底价’,往往是大小名家的仿制作品也就是赝品,因为无法定价,所以只好无底价。一些小的拍卖行甚至专做‘无底价’的书画拍卖生意。在拍卖公司所拍的假货中,很少是直接得自造假者本人,而是‘中间人’送来的。现在有一批人专门造假画,造一幅逼真的假画一般需要四到六人才能完成。造完了就卖给专门收假画的‘中间人’。‘中间人’收了这些假画后,有的按真画直接卖出去,有的就是送到拍卖公司。”
  “某些卖家把赝品拿到拍卖会后,利用自买自卖或委托人来竞买的方式,在拍卖公司获取了成交证书后,如同获得了赝品变真品的金手指一样,为赝品今后通过私下交易和继续上拍卖会找到了合格的依据。”这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
  以海外回归文物为幌子,把赝品送上拍卖会也是赝品流入市场的途径之一。漂流海外的文物近年来特别容易受到国内买家的追捧。因此一些造假者便通过伪造国外的买卖文件,某些鉴定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与假货的提供人及个别拍卖公司相勾结,认假为真,以“回归”的形式进入拍卖会。
  还有就是个别拍卖公司参与制假。个别拍卖公司甚至成为专人制假、专人出图籍、专人联系进入拍卖会的制假一条龙中的一环,干起制造赝品的勾当。更有甚者,自己也参与制假。前不久,一家现在已经倒闭了的拍卖公司的经理自己在景德镇就有一家瓷器厂,他就是经常拿自己厂里生产的瓷器,到自己的拍卖行进行拍卖。这家拍卖行的倒闭,并不是因为造假拍卖假货被有关部门查出来的,而只是因为自身经营不善等其他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国内艺术品拍卖市场活跃的景象,还被一些经济犯罪分子所利用,来达到洗钱和行贿受贿的目的。
  有人曾经向媒体透露:“很多艺术品拍卖已经成为洗钱的渠道。就好像甲要向乙支付一笔‘黑钱’,可能因为所要支付的款项数额很大,或属于异地支付,或需要支付不易兑换,或不开放兑换币种的货币,或需组合几个来源、几个地点的资金等情况之时,这种支付就存在许多制约。此时,对于某些不法分子最为‘方便’的做法就是通过拍卖公司来过数。乙以一件‘艺术品’拿到拍场,甲以高价购回。于是,双方利用拍卖公司的中介服务,将需要支付的‘黑钱’,以乙方所需的支付藏品价款的形式、币种及数量等,安全、迅速地送到乙方手中。而且,因为是艺术品的交易款项,资金也变得干净了,能见光了。再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调动或投资之时,也就方便、安全了。”
  “艺术品拍卖也成为贪污、行贿受贿的平台。比如,甲乙二人要贪污乙单位的公款,甲拿出一件艺术品,总的来说还能过得去,这时,乙以公司的名义高价购买,然后,甲乙二人再分乙公司所支付的价款。一段时间之后,这样再来一次,损公肥私的目的屡试不爽且不易被他人发觉。利用拍场,某些人串通行贿、受贿。某些行贿者会拿出一件艺术品,以极低的价格卖给受贿者,也许只有5元钱,或是先送给受贿者一件艺术品,或者先带受贿者到地摊上,以低价买上一件‘特别安排’的艺术品的方法,然后,受贿者再将其拿到拍卖市场上拍,行贿者再于拍场上以高价将其拍回,通过这种方法,从而达到行贿、受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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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26 15:35:18 | 只看该作者

[展览拍卖:揭开当前艺术品拍卖黑幕]

尽管连年成交增幅很快,拍卖市场全年成交额也不过60亿元,还不及股市一天的成交额。但很多人都认为,拍卖市场高额增长开始推动艺术市场大规模地启动,艺术品的收藏和投资将会受到人们的更多关注。因此,如果不尽快消除这些弊端,势必将阻碍经济发展;即使得到短期的发展,也只是一种畸形的发展。
  拍卖公司“暗箱操作”黑幕:造假利润仅次于毒品和军火交易
  
  英国作家罗伯特·莱西,在他花了足足15年时间撰写的《拍卖帝国——索斯比拍卖行纪实》一书中,将拍卖公司描述成了一个“运转灵活,略带邪气”的机构。他说:“虽然,这个成功的艺术拍卖行把自己装扮成文明风格与时尚评判的神殿,但它最为基本的作用是:至少撩拨起两位平日里心平气和的人儿,诱使他们判断失衡,斯文扫地,以致对每件所示拍卖品疯狂地出价、抬价,出价、抬价……最终以尽可能离谱的价格成交。毋庸置疑,成交价总是远远高于拍品本身的商店标价。”
  “拍卖中出现‘暗箱’手法操作,它的利润就会仅次于毒品和军火交易。”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董事戴岱对记者讲了耸人听闻的一句话。同时他还透露:“目前所暴露的拍卖黑幕还仅仅是冰山一角。”他认为,国内各大拍卖行普遍存在着“黑箱操作”的事。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有效的措施对此进行规范,更谈不上杜绝了!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上海某拍卖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口碑不好的拍卖公司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哄抬拍品的价格,获取自己的经济利益。首先是和卖家联手虚增成交价。就是说,如果在拍卖时,没有人购买或是没有达到事先确定底价范围,卖家会进行电话委托或自己或和朋友一起举牌‘买下来’,这种虚假流通造成的成交价被计入拍卖公司的成交额中。而事实上,这件拍品仍被卖家无条件或有条件拿回。如果有人竞买,卖家也会用种种方式从中拉抬价格,以达到高额成交。其次是拍卖公司利用‘托儿’举牌,制造人气。如果人气不够或某拍品难于达到预想的成交价,拍卖公司往往会利用托儿或自己人举牌,以达到哄抬价格、‘钓鱼’的作用,如无其他人竞买,成交后成交价也被算入成交总额中,而拍品退回卖家。最后,就是与买家联手虚增成交价。具体做法是委托方、买受方、拍卖方按事先约定‘真实’成交价和‘真实’佣金,比如约定拍品的落槌价为900万元,再加10%的佣金,最终成交价为990万元。此后,拍卖就进入了表演阶段,拍卖师会再虚叫到1500万元落槌,加上10%的佣金,最终成交价变成1650万元。但是这个价钱是做给别人看的,不会按这个价钱进行结算。买家尤其是一些公司以这种方式来成交,并不完全是为了配合拍卖公司粉饰成交量,其中也有自己的如意算盘。”
  这位负责人还说:“对个别不规范的拍卖公司来说,这样做,一方面保证了原有的买家和卖家的利益,使他们继续选择在这家公司来交易;另一方面制造的繁荣的人气和高额的成交量还能吸引更好的艺术品和更多更大的买家会向拍卖公司集聚。如果买的和卖的都集中于此的话,那拍卖公司虚增成交额的目的就达到了,以后佣金就可以赚得更多。对卖家来说,使自己的拍品获得了拍卖公司的定价和拍卖成交证书的认可,从而为以后高价出手、‘钓’到更大的买家奠定了基础。”
  一些专业人士也不无忧虑地表示,时下拍卖行业被某些人亵渎了,他们从拍卖市场获取了大量的金钱和“精神享受”的同时,却在拍卖行业里埋下了一颗颗地雷,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拍卖市场将经不起这种引爆。在正常交易和虚假交易推动下,现在艺术品拍卖的成交价和成交总额是以一种直线方式急剧上升的,而按照一般的市场规律,市场交易表现往往呈抛物线上升、有落有起的。直线的方式通常都面临一种断裂的危机,目前来看,拍卖市场的链条上存在很多问题,如果哪条链条一旦脱扣,一颗颗地雷将会引爆,便会直接导致这个市场出现让人担忧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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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26 15:35:35 | 只看该作者

[展览拍卖:揭开当前艺术品拍卖黑幕]

揭开当前艺术品拍卖黑幕 退拍何时在中国能实现
  一方面是如火如荼的艺术品拍卖,另一方面是买方对拍卖品是否真货的不确定,不信任的暗潮涌动。
  “什么时候可以在中国实行退拍呢?”张先生带着期冀的口气问记者。记者了解到,  
相对于中国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国外的市场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比如在美国,如果买方在一年之内能够提供权威鉴定证明他拍得的拍品是假的,可要求拍卖公司退拍。
  对此,接受采访的专家纷纷表示,在中国目前做不到这一点。美国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已经发展到了垄断竞争的阶段,它的鉴定队伍是确定的,并且是围绕着仅有的两家拍卖公司,经过他们鉴定的拍品,几乎不会有人提出异议,所以美国的拍卖公司能够做出这样一个约定。中国的拍卖公司不可能实行这样的约定。在中国没有被完全认同的固定的鉴定队伍,对一幅作品,很可能上海的专家坚持是真迹,而北京的专家却认为是伪作,那我们到底应该信任谁的判断?”很多拍卖公司的从业人员都这样表示。
  而最关键的是,我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此条原本是为了保护拍卖公司合法经营的规定,却被个别拍卖公司用“足”用“活”,成为赝品进入拍卖会的庇护伞。一件作品送去拍卖大致要经历四个环节——提供人、拍卖公司、鉴定人和买家。除了买家外,其他三个环节都可能造成假货的出现。
  《拍卖法》这一规定在法律界人士中也引来了众多质疑:无论画作是真还是伪,也无论买家在竞拍时是否知道作品是假的,只要一个愿买一个愿卖,成交后便可概不认账,这样的保证条款为拍卖行逃脱责任留下了漏洞,导致了一些拍卖行有胆量进行伪品拍卖,有的拍卖行甚至可以自己组织人制作假画,拿来拍卖。前有高额利润刺激,后有法律漏洞可钻,假画泛滥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
  记者在对几大拍卖行和资深拍卖人士进行采访的过程中,有三个观点基本是他们的共识:第一,对拍卖黑幕的存在直言不讳;第二,认为目前相关法律相当滞后,几乎没有办法解决和规范黑箱操作的发生;第三,目前拍卖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中天信达的张永芳主任向记者表示:“1997年颁布的《拍卖法》,在很多方面已经显得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中国目前对拍卖方面的规定还是粗线条的。比方说,国内大型艺术品市场的拍卖会上,大概有1/3的拍卖品都是拍卖行通过从国外搜购这种途径得到的。这种做法,从法律上说,肯定是不允许的,主管部门也不是不知道,但是,他们主要还是考虑到,能通过这样的办法,从国外把很多原先中国流失出去的艺术品买回来,同时,照顾到国内拍卖品市场的发展不出现萎缩,对这种情况是保持一种默许的态度的。这里面,其实还涉及到法律上的价值合理与程序公正的问题,合情合理而不合法。”
  张永芳还提到,拍卖法规定,成立一家拍卖公司,必须要有两名拍卖师。但是,关于取得拍卖师资格的规定,又必须具备两年以上的拍卖工作经验。这种似乎有点矛盾的规定,对于拍卖师的成长很不利,全国的拍卖师变成一种紧缺资源。这样的现状,造成了很多新成立的拍卖公司,采取一种假调的方式,通过某些关系,从一些比较成熟的拍卖公司调一两个拍卖师过来,使得自己的拍卖公司能够成立。这个折中的办法,造成的结果是,拍卖师的队伍难以得到健康的发展,一些中小拍卖公司也缺乏正常运行所需要的条件,这也是造成目前拍卖市场比较混乱的原因。(记者 陈璐)
  (编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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