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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南溟:怎样对待“权利”――评中国当代艺术中的“暴力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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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22:3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怎样对待“权利”――评中国当代艺术中的“暴力化倾向”
作者:王南溟
  面对这么多的社会问题不去提问,而将兴趣集中于“暴力化倾向”,中国当代艺术从89后的丑陋题材,海外华人作品的中国地摊文化符号效应,到“暴力化倾向”,像是为了迎合西方而穷尽了所有的招数,然后中国当代艺术在将“暴力”一词挂在嘴上时彻底走到了它的反面。因为站在现代自由社会理论的角度来看,“暴力化倾向”的艺术只是继承了历史上的痞子传统,这种传统就是在一个没有人权的社会继续践踏着人权。于是我们看到了在自然环境中杀牛宰羊与虐待动物,或用死婴和死者的头颅,手臂等局部人体材料做装置,甚至到吃死婴和熬人油的情境,好像是个食人的巫术社会,而使中国更加成了后殖民主义范围内的异国情调。
  今天艺术中的“暴力化倾向”的出现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像是到处都埋藏着怪胎的种子,一有机会就会结出恶果。在中国社会环境中,我们一直没有引入“权利”的概念,或者还没有孕育出法律是保障人的“自由”不受侵犯的含义,以为“自由”就是直接等同于不受限制的“权力”实施,或者将“自由”想象成一种“权力”。从这种欲望出发,“文化大革命” 被他们赞美成中国最大的行为艺术,当这种“权力”的革命论成为一种革命实践时,革命就成了君王暴政和痞子表演的结合体,中国历来不缺少革命而缺少的是有现代自由社会理论的革命,所以我们就有了“毛”的“痞子”政治传统,这种痞子政治的特征就是以“权力”去侵犯“权利”。
  在行为人不知道“权利”这一概念在人的社会中的重要性,也就是说,“暴力化倾向”的艺术会有意无意地导致对“权利”的侵犯时,已经区分了暴力艺术和艺术中的暴力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内容,我们有事例用于讨论这个问题,暴力是如何进入当代艺术中的,就像近来纽约的两位艺术家用录像采访了十年来被美国警察殴打的孩子的母亲,让她们控诉美国警察的暴行并做成装置,在美国巡回展览,表达他们的“自由”关怀和对人的“权利”的维护。而在日常社会中有些现象就足以使我们现在的行为艺术变得毫无意义,欧洲的疯牛病事件就是,当政府下令要杀掉所有的疯牛,以免危害人体健康时,养牛业主拉上自己的牛上街游行,要求政府给予经济补偿,这种双方之间权利与义务的争论,就是人们见到的大批养牛被屠杀和浩浩荡荡与牛在一起游行请求的人群现场后面的法律自由。
  当一种艺术被要求建立起好的或有意义的观念而成为当代艺术时,艺术就要作为批评方式提示一种社会进步的理想,就像“权力”的不受制约和“权力”争夺的革命,是有悖于现代自由社会所要建立的法律秩序那样。人们可以列举当时国际思潮中的“毛”热并如何影响了全球“左派”, 但“毛”的“文化大革命”在中国完全是一种人权灾难,现在却被当代艺术界涂上了“行为艺术”的口红。这就意味着在艺术名义下的痞子行为艺术只能成为现代自由社会理论所批评的对象,在今天,尽管时代已没有能力再从事“文化大革命”这样的行为艺术,但在社会思想中还是占据着痞子传统,在中国当代艺术中有意无意侵犯“权利”或从缺乏“权利”秩序的状况中演变出“暴力化倾向”的现象,自有它的本土性和历史原因。我们很不幸的是,我们一直在损害“权利”的现场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痞子――在社会政治领域,现在又在当代艺术领域。
  (王南溟 艺术批评家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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